为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移交属地管理准备工作,保持企地医保*策完全一致,并解决特殊慢性病人员门诊医疗待遇问题,萍矿集团将于6月26日起,对萍矿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现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患者进行鉴定。
鉴定须知
1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
Ⅰ类(6种):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尿*症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Ⅱ类(19种):精神病、血友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含靶器官伤害)、糖尿病、慢性肝炎(病*性)、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脑瘫症、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二级以上)、银屑病(牛皮癣)、痛风、甲亢、消化性溃疡、结核病、慢性肾炎、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艾滋病、类风湿关节炎、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
2集中鉴定时间
年6月26日—年8月12日
3医院
医院、医院
4参加鉴定对象
萍矿医疗保险管理范围的在职员工、退休人员中(含中煤科技公司、中鼎国际公司、矿山救护大队等参加萍矿医保的人员),现患有上述25种特殊慢性病的患者。
现未诊断患有上述25种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此次暂不参加鉴定。在此次慢性病鉴定结束后(年8月12日),如发现患有上述25种特殊慢性病的患者,医院申请慢性病鉴定。
5慢性病鉴定费用
根据不同的慢性病鉴定项目,医院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费用由申请慢性病鉴定的患者个人全额现金自付,职工基本医保帐户不予支出。
6注意事项
申请慢性病鉴定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萍矿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日程安排卡、萍乡矿业集团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和萍矿员工医保卡,医院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慢性病鉴定手续,行动不便的患者由家属持一年医院办理。
申请慢性病鉴定人员需自己填写既往病史及治疗情况,按医院鉴定要求完善必要的体格检查。对可恢复性体检指标或辅助检查指标如经治疗后恢复正常范围者,如血压、血糖、尿酸、肺功能等,应在体检表中予以详细说明。所有检查结果必须经医师签名确认。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进行慢性病鉴定免检:
(1)提医院或省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在一年内曾经住院治疗者应提供出院证明及出院记录等。
(2)属于精神病、皮肤病及其他专科病种要求医院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及出院证。
(3)对于可治愈性疾病如肺结核、消化性溃疡必须出具3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材料(含辅助检查报告单,如胃镜结果),证实该疾病仍处于活动期。
由各单位按照鉴定日程安排有需要进行慢性病鉴定的人员参加,医院每日最大鉴定人数各人为标准提前发放“萍矿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日程安排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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